答:阳了期间,身体情况允许的情况下,企业可安排居家办公,是否安排,企业自行决定,居家办公正常支付工资。
二、员工无法居家办公,工资怎么发?
答:应支付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,如基本工资+岗位工资等固定部分,而非仅支付基本工资,涉及绩效、奖金、提成等非固定部分,可不支付,与出勤相关的餐补、车补等可不支付。
三、企业不堪重负,经营困难,可否降薪裁员?
答: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、轮岗轮休、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,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。
四、劳动者出差期间感染新冠肺炎,能否认定工伤?
答: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、十五条规定了工伤认定的相关情形,同时,第十六条规定了除外情况,故,如果劳动者出差期间感染新冠肺炎的,属于感染传染性疾病,我们认为不构成工伤。当然,如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,劳动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冠肺炎或者因感染新冠肺炎而死亡,依据当前政策,符合认定情形的,应当依法认定为工伤。
五、阳性感染者员工达到何种条件可以返岗?
答:一般情况下确诊员工应当在第6、7天分别将核酸检测情况告知用人单位,符合2次核酸检测Ct值≥35的,可以返岗上班。
六、同事中出现阳性感染者其他员工是否仍然可以继续到岗工作?
答:如同一单位的员工中出现阳性感染者,对属于密切接触者的员工应当采取5天居家隔离,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,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,返岗上班。其他员工建议进行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,用人单位应对办公场所进行全面消杀、通风。
七、员工共同居住人感染新冠,员工是否可继续上班?
答:“新十条”第三条: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,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,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。解除隔离后可返岗上班。员工隔离期间,企业可安排员工居家办公,亦可与员工协商使用剩余年休假或倒休。
八、员工感染新冠转阴后,迟迟不到岗上班,如何处理?
答:员工拒绝提供劳动的,用人单位可向其发送返岗通知书,要求其说明情况,仍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劳动的,可按旷工处理。
九、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出差,员工可否以疫情广泛传播为由拒绝?
答:如出差系员工工作所必须,则员工不能以疫情为由拒绝出差,员工拒绝出差的,用人单位可依照规章制度中不服从工作安排、旷工等制度处理。
十、员工能否以单位有人曾感染阳性为由,主张单位不提供安全工作环境而拒绝出勤?
答:新十条明确“四是落实高风险区‘快封快解’。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,要及时解封。”此外,11月11日,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“二十条”)中,也没有限制曾经感染的场所要限制复工,因而除非政府要求封控不得复工,否则员工均应正常出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