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月1日起社保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。这消息发出后,税务追缴社保成了各个企业主共同担忧的事情。但就在前段时间,人社部发文正式通知,将不追缴社保,此消息也算是给各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!
可“定心丸”不等于“免死金牌”,虽然之前的社保不追缴,但今后不缴社保的,将被列入黑名单重罚!
2018年10月16日,人社部官网发布《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“黑名单”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。明确表示不给职工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将面临惩处,最高5年内在交通出行、融资贷款等领域将多方面受限制!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,县级及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其列入社保“黑名单”:
1、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;
2、以欺诈、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、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;
3、非法获取、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;
4、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;
5、负有偿还义务的用人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或第三人,拒不偿还社会保险基金已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;
6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企业一旦被纳入到“社保黑名单”,会受到如下影响:
民事责任
因企业没有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,而导致员工相关社保待遇受损的(企业可以通过补缴并使员工享受社保待遇除外),企业要对员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
行政责任
经社保经办机构查证,限期要求企业责令缴纳社会保险费,并承担相应滞纳金;企业还可能受到相应的罚款。
刑事责任
社保违法涉嫌犯罪,还要追究刑事责任。
信用责任
在政府资金支持、政府采购、招投标、生产许可、履约担保、资质审核、融资贷款、市场准入、评选表彰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。
其中,被列入“社保黑名单”后,还不整改的企业相关责任人今后乘坐飞机也要受限!
新政实施在即,希望各位企业老板以及会计人都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!
从容面对新政!
社保“黑名单制度”实施在即,对此你怎么看?快去下方留言告诉小编!